今年兩歲半的男孩天天(化名),
并不知道自己的特殊身世,
直到不久前,
他才第一次見到母親玲玲(化名),
而天天也對自己的親生母親十分抗拒,
究竟發生了什么,
讓這對母子關系如此生疏?
原來,玲玲是一位代孕媽媽。
天天的父親王先生在 35 歲那年,
通過網絡認識了東北女子玲玲,
但和別人家的爸爸媽媽不同,
天天的父母不曾戀愛、沒有結婚,
甚至在算不上真正認識的情況下,
就有了天天。
兩人是在 " 代孕群 " 里相識的,
目的也只有一個
生子!
天天爸爸說,
當時兩人談妥了條件,
在自己支付了
東北一套小戶型房子的價格后,
玲玲便開始了自己代孕的 " 工作 "。
玲玲按 " 進度 ",
從王先生這里領取 " 工資 "。
直到 2016 年底,
天天出生。
但對天天來說,滿月就意味著母子分離,
因為按照父母雙方的協議,
滿月后,
媽媽就完成了她的 " 項目 "
收尾款,關賬,走人,
從此互不打擾。
據玲玲講,
離開孩子的這天,
上海一整天都飄著雨,
自己的心情,
似乎也和這天氣一樣陰沉。
媽媽特地從長春老家趕到上海,
在得到天天爸爸的同意后,
看了一眼孩子。
盡管知道代孕是錯的,
但畢竟經過了十月懷胎、血肉相連,
原本只是為了賺錢的玲玲,
開始對孩子越來越舍不得。
玲玲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,
想要爭孩子的撫養權。
一審、二審都駁回了玲玲的請求,
把天天判給了王先生,
但沒過幾個月,
玲玲再次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,
這一次她要的是孩子的探視權。
一度讓法院的法官們為了難,
從法理上講玲玲是孩子的母親,
天經地義可以探視孩子
但王先生的顧慮也不無道理,
沒有婚姻,沒有感情,
更沒有共同的親戚和朋友,
甚至連對方家住哪里都不知道。
一旦玲玲在探視過程中,
帶著孩子一走了之,
王先生該上哪兒去找孩子呢?
法院最終判決,
玲玲在第三方陪同的情況下,
每月對天天進行一次探視。
來源:看看新聞、新聞夜航
編輯:齊立